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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染防治 我省初步控制了工业污染的发展。“七五”期间全省工业以较高的速度发展,原材燃料消耗量也大幅度增加,人口的增长给环境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在环保投资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使污染没有相应的增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过去的五年全省工业产值按可比价计算,每年平均递增11.3%,原煤消耗量平均每年递增6%(我省能源主要来自于以煤为主的化石燃料,1990年化石燃料产量占一次能源产量的81.5%)。污染较重的行业的产品产量已较快速度发展,钢、十种有色金属、化肥、机制纸及纸板、糖五种产品产量平均年递增在7.3~9.1%之间。我省单位产品的物耗仅有小幅度下降,各部门物质消耗占全省社会总产值的比例由1985年的50%下降为1990年的49.2%,仅下降0.8个百分点。“七五”期间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包括新老污染源防治和城市水、大气的集中治理,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7%,低于控制污染的最低比例。在这种情况下,我省主要靠管理和科技,“七五”期间做到了:工业废水排放量基本保持稳定,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由1985年的386吨下降到1990年的211吨,减少45%,年平均递减11.3%。同期工业废水处理量由10994万吨,增加到29494万吨,增加1.7倍。外排工业废水处理率由30% 上升到32.2%;六价铬、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等污染物排放量由不同程度的减少;“七五”期间改造锅炉1171台,占全省锅炉总数的21%。经过消烟除尘的燃料燃烧废气从292亿标准立方米增加到543亿标准立方米,增加86%;经过净化处理的工艺废气从115亿标准立方米,增加到366亿标准立方米,增加2.18倍。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硫从31.6万吨减少到22.3万吨,减少29%。工业粉尘由24万吨减少到15万吨,减少37.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6.5%上升到8.6%。
(二)乡镇企业环境管理 我省乡镇工业发展较快,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将来还会有更大的发展,但是乡镇工业的环境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乡镇工业目前已有一些防治污染的措施,但数量少、水平低、乡镇工业的发展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 我省乡镇工业所占比重较大的采选、建材、食品、冶炼、化工、炼焦、造纸几个行业,除部分食品工业外,都是重污染行业。乡镇工业污染正由点状和短线状分布向外扩展,从城镇逐步发展到农村、山区,不少地区形成了大小不一的面污染,有的形成了区域污染,并呈不断蔓延、不断加重的趋势。
(三)生态环境保护 为改变“刀耕火种”的生产习惯,我省开始在一些地区实行“定居固耕”制,减少森林资源消耗。1990年造林483万亩,其中营造薪炭林40~50万亩。为逐步改变农村能源结构,减少薪碳消耗,1990年农村改造30.11万户,历年累计改造197.56万户;建沼气池8874个,历年累计建沼气池78000个;建太阳能4125平方米,历年累计28847平方米。1990年还建小微水发电站1000台,装机容量2574千瓦。1990年全省农村生活消耗原煤317万吨。自1982年以来,全省已办县、乡、村、农场生态农业试验点52多个,试点面积124万亩。
(四)强化环境管理 1990年省政府批准并印发了《云南省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多数地、州、市及开远、个旧等6个市县政府已将环境保护纳入本届政府(行署)的任期目标。部分县制定了对大环境治理和保护的考核指标,这些指标包括森林植被、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农村能源、生态农业等。1990年在大理市、开远市、个旧市、昆明西山区等地实行了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1990年对昆明、大理、个旧和开远四个城市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1990年全省制定省级环保法规两件,地方环境标准两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到改善生态环境、农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带根本性的、影响全局的大事,必须依法管理,有法必依,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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