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导航

 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3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2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1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9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7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6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5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2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1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0年环境状况公报
 1989年环境状况公报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 云南省1996年环境公报 >> 正文
第二部分 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l、主要河流水质状况
  1996年,我省六大水系主要的114个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Ⅱ~Ⅲ类标准(适用于源头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占22.8%;水质符合Ⅳ~V类标准(适用于工、农业用水)的占40.4%;污染严重,水质已达不到V类标准的占36.8%。按《云南省地面水功能区划分类》的要求,114个河流主要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功能要求的仅41个,占36.0%。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氨氮、总磷和挥发酚。有机污染严重的河流依次是泸江、漾弓江、潇湘河、龙川江、南盘江、南汀河、曲江、盘龙江、螳螂川、西洱河;毒物及重金属污染严重的河流依次是螳螂川、泸江、南盘江、南览河、潇湘河、西洱河、普渡河、星宿江、浑水河、曲江。
  与上年相比,我省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Ⅱ~Ⅲ类标准的减少1.0%,水质符合Ⅳ~V类标准的增加2.6%,水质达不到V类标准的减少1.6%。水质达到功能要求的断面增加1个。龙/1l江、南汀河、横江、芒市大河、枯柯河、北盘江的有机污染有所减轻,龙川江、南垒河、三家河、潇湘河、南马河、南汀河的毒物污染有所减轻;漾弓江、泸江、南盘江、曲江、螳螂川、藤条江、盘龙江的有机污染明显加重,螳螂川、泸江、南览河、西洱河、南盘江、沘江、藤条江的毒物污染明显加重。
  2、主要湖泊水质状况
  1996年我省已开展监测的16个湖泊(17个水域)中,水质符合I/Ⅱ类标准的湖泊占23.5%;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湖泊占11.8%;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湖泊占23.5%;水质已达不到V类标准的湖泊占41.2%。
  水质较好的湖泊是:泸沽湖、抚仙湖、洱海、海西海等(均为I~Ⅱ类)。
  污染较重、水质较差的湖泊是:滇池草海、异龙湖、个旧湖、大屯海、长桥海、杞麓湖、南湖等(水质均达不到V类)。主要污染物是CODMn、BOD5、总磷、总氮等耗氧有机物和湖泊富营养化指标。
  已确定功能的15个湖泊(水域)中,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湖泊仅占20.0%;其余80.0%的湖泊(水域)已不能满足其功能要求。
  与上年比较,水质恶化的湖泊占18.8%;其余81. 2%的湖泊(水域)水质相对保持稳定。水质恶化的湖泊是杞麓湖(由V类降为达不到V类)、西湖(由Ⅲ类降为Ⅳ类)、茈碧湖(由Ⅱ类降为Ⅲ类)。其余湖泊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与1995年相比,1996年度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仍分别维持达不到V类和Ⅳ类,但表征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指标的监测值则呈上升趋势,其中草海有机污染指数上升46.2%;外海上升17.3%。外海个别测点和部分水期水质出现达不到V类标准的情况。
  3、城市(镇)主要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1996年我省19个城市(镇)的28个饮用水源中,水质符合I一Ⅱ类标准的水源占57.1%;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水源占17.9%;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水源也占17.9%;水质为V类和达不到V类标准的水源占7.1%。从总体看,能满足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标准的水源占75%;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的水源占25%。
  与上年相比,水质类别上升、水质好转的饮用水源占25.0%;水质类别下降、水质恶化的水源占20.8%;水质类别不变、水质相对保持稳定的饮用水源占54.2%。从总体看,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标准的水源增加14.3%;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的水源减少14.3%。

  (二)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1、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1996年云南省17个主要城市(镇)空气监测结果为:
  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在0.000/0.532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超过二级标准限值(以下简称超标)2.55倍,出现在开远市。
  氮氧化物日均浓度在0.000~0.158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超标0.58倍,出现在文山县城。
  总悬浮微粒日均浓度在0.000—1.260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超标3.2倍,出现有文山县城。
  用以上三种主要空气污染物衡量,在17个主要城市(镇)中,仅有临沧县城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占5.8%;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的城市(镇)有楚雄市、个旧市、景洪市、河口县城,占23.5%;其余12个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均达不到三级标准。在空气环境质量达不到三级标准的城市(镇)中,总悬浮微粒超标的占100%;二氧化硫超标的占33.3%。
  与1995年相比,在17个主要城市(镇)中,空气环境质量等级好转的有楚雄市和临沧县城,楚雄市从达不到环境空气三级质量标准变为符合三级标准,临沧县城由符合三级标准变为符合二级标准;空气环境质量等级下降的有曲靖市、保山市、思茅市、丽江县城、曲靖市、保山市、思茅市由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降为达不到三级标准,丽江县城由符合二级标准变为达不到三级标准;其余11个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等级没有改变。
  2、城镇酸雨状况
  1996年在监测酸雨的22个城市(镇)申,出现酸雨的城市(镇)占90.9%,比上年增加2.9个百分点。酸雨出现频率为13.9%,比上年减少了2个百分点。酸雨pH平均值范围为4.72~5.48,比上年有所降低。个旧市、昭通市的酸雨污染有所加重,楚雄市、玉溪市和丽江县城有所减轻,其余城镇的酸雨污染变化不大。

  (三)城市(镇)噪声状况
  1996年,15个城市(镇)监测交通噪声干线总长272.1公里,昭通市、楚雄市、景洪市、大理市和蒙自县城的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达标,其它10个城市(镇)的交通.噪声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路段的比例为8.6%~100%。全省交通噪声超标路段占监测总干线的62.8%。
  14个城市(镇)功能区噪声的监测结果,楚雄市、大理市和开远市的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达标,其它11个城市(镇)的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各城市(镇)0类区、l类区、2类区、3类区和4类区达标率分别为40.0%、35.7%、42.9%、60.0%和45.5%。
  昆明市和楚雄市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结果,暴露在大于55分贝等效声级值的面积和人口数占总监测面积及所测地区人口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0.0%、39.5%。
  与1995年相比,全省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从70.7分贝上升到71.2分贝。监测城市(镇)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和上升的比例分别是40.0%和60.0%。交通噪声下降的是东川市、玉溪市、个旧市等6个城市,上升的是昆明市、曲靖市、景洪市、大理市、丽江县城等9个城市(镇)。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占43.2%,上升的占52.6%,基本保持不变的占4.2%。昆明市和楚雄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值和生活在大于55分贝等效声级值下的人口数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