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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环境保护工作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第一年。环境保护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和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重视。国务院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这将对我国今后的环保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我省认真贯彻第四次全国环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可喜成绩,在“九五”开局之年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l、污染防治和环境建设
  污染防治 1996年全省环境保护直接投资5.9亿元。其中,新建项目环保投资1.36亿元,企业污染治理资金3.22亿元,湖泊保护和城市污水处理等区域性综合治理完成投资约1.33亿元。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135.8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能力6.5万吨/日,工业废气处理能力309.2万标立方米/时。工业废水、废气处理量达4.31亿吨和1354.3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553.4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与上年基本持平,工业废气处理量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分别比上年增加了5.1%和10.3%。去除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4.3万吨,去除废气中二氧化硫16.9万吨、烟尘117.9万吨,回收工业粉尘102万吨。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尘去除率和工业粉尘回收率分别达16.9%、38.5%、89.6%和90.0%。工业废水、废气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70.1%、81.0%和21.8%。
  滇池污染综合治理 完成了滇池污染综合治理为主的世行贷款云南环保项目前期准备工作,1996年5月谈判成功,世行执董会将云南环保项目正式列入其96财政年度贷款计划,贷款总额1.5亿美元,其中2500万美元软贷。1996年9月13日正式签字生效。目前各方正抓紧详细设计、标书编制和建设场地征用工作。为了有效地减缓滇池污染速度,云南省、昆明市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了几个重大项目。1996年日处理6万吨的昆明第4(A)污水处理厂竣工,日处理,15万吨的昆明第三污水处理厂也开工建设。到1996年底,昆明市已形成污水处理能力21.5万吨/日,占昆明市污水产生量的35%。1996年2月,滇池防洪保护、污水资源化一期工程正式通水,已对草海水体进行了四次置换。该项目的建成,使昆明城市防洪标准由二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同时避免了污水直接向外海扩散。
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其中“跨世纪‘1369’绿色工程计划”开始启动。
  实施“1369”绿色工程计划是实现我省“九五”环保目标的关键,也是“九五”期间我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l”——“九五”期间筛选10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治理。1996年,省政府先后下达了10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和《云南省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目前,部分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开始启动。
  “3”——新增3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996年,日处理15万吨的昆明第三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昆明市东郊、北郊污水处理厂,大理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曲靖市、个旧市、澄江县、通海县、丽江县、永胜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6”——六大水系的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开展了广泛的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工作,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开始启动。
  “9”——滇池、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洱海、抚仙湖、泸沽湖、程海、阳宗海九大高原湖泊的治理和保护。滇池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已开始实施,江川县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减缓了星云湖的污染,杞麓湖、洱海、抚仙湖、程海的保护正在进行前期准备。

  2、生态环境保护
  全省森林覆盖率已超过25%,有林地面积940.4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13.66亿立方米。1996年全省植树造林面39.89万公顷。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464.3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3.6万公顷,其中,1996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4万公顷。
  1996年新增糯扎渡、红河苏铁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金平分水岭自然保护区扩大面积,共增加保护区面积5.6万公顷。到1996年底,全省已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05个(其中国家级6个、省级45个、地县级54个)。
  为解决许多县城垃圾围城现象,逐步建设投资少、见效快的生态垃圾处理场。到1996年底,全省已建生态垃圾处理场20个,日处理城镇垃圾近500吨左右。

  3、环境管理
  环境法制建设 颁布了《云南省边境口岸地区环境保护规定》,完成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送审稿)》。1996年省人大组织了四个环保执法检查组,对昆明、玉溪、大理、丽江进行了环保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环保工作的开展。
  贯彻《国委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和志强省长主持召开了省长办公会,专门研究贯彻国务院《决定》和我省环保工作,按照《决定》要求,对限期取缔、关停15种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作出了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缔15种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工作取得成效。据统计,截止到1996年底,全省共查出应取缔、关停企业1600家,已取缔、关停882家,占55.1%,减少工业废水排放2836万吨、工业废气排放21.3亿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25万吨。
  环境管理制度 1996年,除昆明市外,16个州、市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对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保山、德宏、怒江进行了抽查。对1995年度15个城市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昆明市、大理市、景洪市获一等奖,曲靖市、保山市获二等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996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602个,“三同时”合格率84.67%;完成了固体废弃物申报登记工作;1996年全省征收排污费增长幅度大,征收面进一步扩大,全年共征收8044.1万元,比上年增加22.2%。全省环境监理执法队伍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环境监理制度试点,组织全省监理员岗位培训。
  环保科研、监测、宣传教育 1996年有五个项目获各级科技进步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l项;完成了两项“八五”科技攻关项目,其中一项获国家‘八五’科技攻关环保项目优秀奖”,另一项被授予“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优秀示范工程”称号。全省环境监测计量认证工作向纵深发展,继云南省环境监测站在“八五”期间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之后,昆明市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开展了以“保护生命之水”为主题的“96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
  环保国际交流与合作 英国政府无偿援助300万英镑开展的世行贷款云南环保项目前期工作结束,经过中外专家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仅用一年半的时间就完成了世行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使该项目顺利地列入了世行96财政年度贷款计划。欧盟援助红河干热河谷生态恢复与社区发展项目进展顺利,欧盟专家完成了项目鉴别。
  环保产业 我省环保产业有所发展,1996年全省环保企业26个,环保产品产值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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