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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 云南省1997年环境公报 >> 正文 |
1. 城市污染物排放情况 据统计, 17个设市城市燃煤量1130.2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944亿标立方米,废气中烟尘排放量9.91万吨,二氧化硫14.9万吨,工业粉尘6.1万吨。工业废水排放量1.69亿吨,化学需氧量8.96万吨,石油类724吨,有毒有害物质259.5吨。
2.城市环境质量 (1)主要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17个主要城市(镇)中,二氧化硫日均浓度在0.000~0.460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超过二级标准限值(以下简称超标)2.07倍,出现在文山县城。 氮氧化物日均浓度在0.000—0.122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出现在昆明市,超标0.22倍。 总悬浮微粒日均浓度在0.000—1.260毫克/立方米之间,最大值出现在昆明市,超标3.20倍。 用以上三种主要空气污染物衡量,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城镇3个,占17.6%:符合三级标准的城镇4个,占23.5%;超过三级标准限值的城镇10个,占58.9%。在空气质量达不到三级标准的城市(镇)中,总悬浮微粒超标的占100%;二氧化硫超标的占30%。 与1996年相比, 17个主要城市(镇)中,空气环境质量等级好转的4个,占23.5%。其余13个空气环境质量等级没有改变。 (2)各主要城市地表水水质及功能达标情况 全省主要城市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I~Ⅲ类标准的占23.1%,符合Ⅳ类标准的占17.9%,符合V类标准的占7.7%,污染严重,达不到V类标准的占51.3%。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氟化物、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砷。与上年相比,水质符合I-Ⅲ类标准的断面与上年持平,符合Ⅳ类标准的增加了5个百分点,符合V类标准的增加了2.7个百分点,达不到V类标准的减少了7.7个百分点。 主要城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功能达标的占25.6%。城市监测断面水功能达标率最高的是东川市为75%:最低的是安宁市、个旧市等,所测断面均达不到水功能要求。与上年相比,监测断面水功能达标率增加了2.6个百分点。 全省18个城市(镇)26个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我省城市(镇)饮用水源总体上能满足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要求的占73.1%,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要求的占26.9%。其中,昆明五水厂水源、昭通市第二水源和第三水源、景洪澜沧江水源、开远南洞、临沧博尚水库水源因个别指标超标而不符合水质要求。 与1996年比较,饮用水源水质类别上升,水质好转的水源占11.5%;类别下降,水质恶化的水源占34.6%;类别不变,水质相对稳定的水源占53.9%。 (3)城市噪声 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全面达标的仅有楚雄、思茅两市,其它12个城市(镇)的功能区噪声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14个城市(镇)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58.4%。 区域环境噪声:昆明市、楚雄市、个旧市和开远市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测结果分别为55.5分贝、54.4分贝、64.7分贝、58.7分贝,暴露在大于55分贝等效声级值的面积和人口数占总监测面积及所测地区人口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4.8%、34.6%、91.8%和67.6%。 与上年相比,监测城市(镇)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和上升的比例分别是66.7%和33.3%。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占54.7%,上升的占45.3%。
3.城市环境问题分析 随着城市人口增加,城市规模扩大,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从环境监测情况分析,主要由于总悬浮微粒的污染,我省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等级普遍较差,监测的17个城市(镇)中有10个达不到三级标准,占58.9%,城市空气中的总悬浮微粒约有25~40%来源于二次扬尘。在工业排尘逐步得到控制后,控制二次扬尘的污染就显得日益重要。 城市地表水污染严重,主要城市近60%监测断面水质污染严重。主要城市的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普遍超标。垃圾围城现象对一些城镇构成了潜在威胁。
4.主要控制措施 建设烟尘控制区,改造城市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液化气,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对城市大气污染企业进行积极治理或搬迁改造,建设噪声达标区。积极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昆明市新增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楚雄市污水土地处理系统工程投入运行,丽江县、永胜县、石屏县、通海县、澄江县、大理市污水处理厂批准立项。昆明红水塘、白水塘垃圾填埋场完成前期工作, 1998年开工建设。玉溪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竣工。此外,还实施了一批城市垃圾生态处理项目。多年来一直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对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昭通市、思茅市、景洪市、河口县城的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昆明市、楚雄市生活在大于55分贝等效声级下的入口数分别比上年减少22.4%和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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