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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 云南省1997年环境公报 >> 正文 |
1.废气排放情况 1997年,全省耗煤量2545.2万吨,废气排放总量2273.7亿标立方米,其中工业废气排放量2046.6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为41.1万吨、39.6万吨和20.4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为33.6万吨和27.9万吨。
2.酸雨状况 1997年,在14个进行降水酸度监测的主要城市(镇)中,酸雨出现频率为12%。曲靖市、开远市、保山市、景洪市未出现酸雨。昆明市、东川市、昭通市、楚雄市、玉溪市、个旧市、大理市、文山县城、思茅市、丽江县城有酸雨出现,酸雨出现频率为3%~56%。酸雨频率最高的是个旧市。 1997年降水pH平均值范围为4.21~7.16,最低的是昭通市,最高的是开远市。 与1996年相比,酸雨出现频率略有减少,从去年的13.9%下降为12.0%。开远市、保山市由有酸雨变为未出现酸雨,玉溪市、个旧市的酸雨pH平均值分别从5.05、4.82上升为5.38、5.06,昭通市的酸雨pH平均值则从4.74下降为3.94。其余城镇变化不大。
3.主要控制措施 1997年,新增工业废气处理能力197.7万标立方米/时,废气处理率76,9%,去除二氧化硫、烟尘和工业粉尘22.4万吨、 121.5万吨和114.5万吨,去除率分别为39.9%、 81.3%和84.9%。 我省昆明、曲靖、玉溪、个旧、开远、楚雄、昭通7个城市被列为全国酸雨控制区,正在抓紧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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