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导航

 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3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2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1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9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7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6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5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2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1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0年环境状况公报
 1989年环境状况公报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 云南省1998年环境公报 >> 正文
第六部分 环保大事纪
  2月26—27日,全省环境保护局长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传达了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国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会议、全国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199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并对1998年工作作出部署。
  3月1日,经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自然保护区条例》颁布施行。使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进一步走上法制轨道。
  3月1—2日,全省第七次环境监测会议在思茅召开。传达了全国第五次环境监测会议精神,部署了今后两年环境监测目标和任务。
  3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月4—6日,我局成功举办了"98云南昆明环保设备(产品)展览和业务洽谈会”,共有70多家省内外企业参展,促进了国内环保产品和技术交流及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
  5月6—11日,省环保局副局长孙汝继同志牵头,组织局扶贫调研组赴大理州永平县开展调研,为省环保局下一步扶贫工作打下基础。
  6月5日,发布《1997年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
  9月1日,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8年10月1日起,我省金沙江流域和西双版纳州全面禁止采伐天然林。
  10月27—29日,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上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表彰12个先进集体和37名先进个人,牛绍尧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州、市政府和行政公署领导签定了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11月,经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孙汝继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省政府决定吴晓青同志任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11月29—12月2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汪纪戎副局长一行4人来我省检查指导滇池污染治理工作,肯定了成绩,并提出了十条建议意见。
  12月,省政府决定充实调整省滇池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12月18日,牛绍尧副省长主持召开了调整后的滇池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滇池污染治理第一阶段目标与任务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12月,完成全省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工作,摸清了我省电磁辐射污染源分布状况和运行功率,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12月25日,我局组织申报的一九九八年度云南省科技进步奖,共有3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12月,我省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站计量认证工作,又有10个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环境保护计量认证。全省获国家和省级计量认证的各级监测站14个。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