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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环境仍面临水质污染和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河流有机污染普遍,城市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部分河段污染较重。滇池等部分湖泊富营养化严重。 主要河流水质 全省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城市纳污河流污染严重。六大水系受污染程度以珠江水系较重,伊洛瓦底江水系较轻。
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良好达到Ⅰ~Ⅲ类标准(GBZB1-1999,下同)的断面占27.5%,水质已遭污染达到Ⅳ~Ⅴ类标准的断面占41.7%,污染严重水质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占30.8%。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41.7%。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汞、挥发酚和铅。 金沙江水系 金沙江干流上游水质良好,中游受到污染,下游污染较重。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Ⅰ~Ⅲ类标准的占16.1%,Ⅳ~Ⅴ类类标准的占48.4%,劣于Ⅴ类标准的占35.5%。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38.7%。主要污染指标为汞、总磷、氨氮和镉。污染严重的河流为螳螂川、普渡河和盘龙江。 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质污染严重。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Ⅰ~Ⅲ类标准的占7.1%,Ⅳ~Ⅴ类标准的占39.3%,劣于Ⅴ类标准的占53.6%。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17.9%。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挥发酚。污染严重的河流为泸江、潇湘河、南盘江干流和北盘江。 红河水系 红河水系水质已受污染。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Ⅰ~Ⅲ类标准的占29.6%,Ⅳ~Ⅴ类标准的占40.7%,劣于Ⅴ类标准的占29.7%。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48.1%。主要污染指标为铅和总磷。污染严重的河流为三家河和藤条江。 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水系水质轻微污染。监测断面水质达到Ⅰ~Ⅲ类标准的占50.0%,Ⅳ~Ⅴ类标准的占40.9%,劣于Ⅴ类标准的占9.1%。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41.7%。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铅。污染严重的河流为吡江。 怒江水系 怒江水系水质良好,但少数支流已受到污染。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占66.6%,符合Ⅴ类标准的占16.7%,劣于Ⅴ类标准的占16.7%。水环境功能达标的断面占66.6%。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 伊洛瓦底江水系 伊洛瓦底江水系水质良好,但部分支流已受到污染。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的占50.0%,符合Ⅳ标准的占50.0%。达到功能要求的断面占50.0%。主要污染指标是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六大水系受污染程度由重至轻的顺序: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红河水系、澜沧江水系、怒江水系和伊洛瓦底江水系。与上年相比,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减少了1.7%,符合Ⅳ类~Ⅴ类标准的断面增加7.4%,劣于Ⅴ类标准的断面下降5.7%。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的断面增加了3.3%。
主要湖泊水质

全省受污染的湖泊以有机物污染为主,部分湖泊富营养状况突出。17个主要湖泊(水域)中(滇池分别按草海、外海评价),水质符合Ⅰ类的湖泊2个,占11.9%;水质符合Ⅱ类的湖泊4个,占23.5%;水质符合Ⅲ类的湖泊1个,占5.9%;水质符合Ⅳ类、Ⅴ类的湖泊各3个,分别占17.6%;污染严重,水质劣于Ⅴ类的湖泊4个,占23.5%。总体而言,主要湖泊中,水质清洁、较清洁的湖泊(Ⅰ~Ⅲ类)占41.3%;受污染、重污染,水质较差的湖泊(Ⅳ、Ⅴ类)占35.2%;受严重污染,水质很差的湖泊(劣于Ⅴ类)占23.5%。
主要湖泊中,52.9%的湖泊水质处于不同程度的富营养状态。其中,滇池草海、外海分别处于重富营养和中富营养状态。主要湖泊的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35.3%。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指标是总氮、总磷及耗氧有机物。 与上年比较,水质好转的湖泊占35.3%;水质恶化的湖泊占5.9%;水质类别不变,保持相对稳定的湖泊占58.8%。 九大高原湖泊 泸沽湖、抚仙湖水质仍保持优(Ⅰ类);洱海、阳宗海水质良(Ⅱ类);星云湖、程海轻污染(Ⅳ类);杞麓湖、异龙湖、滇池外海重污染(Ⅴ类);滇池草海严重污染(劣Ⅴ类)。 九大高原湖泊中,滇池草海属重富营养湖泊;滇池外海、杞麓湖、星云湖和异龙湖属中富营养湖泊,其余湖泊为贫营养或中营养型湖泊。九大高原湖泊功能达标率为40.0%。 滇池 草海水质劣于Ⅴ类,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Ⅴ类,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均超Ⅴ类;外海水质Ⅴ类,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Ⅲ类,生化需氧量Ⅳ类,总磷Ⅴ类,总氮Ⅴ类。
与上年比较,滇池草海主要指标类别无变化,但总磷、总氮年均值有所上升,生化需氧量有所下降,高锰酸盐指数与上年持平,草海水质略有下降;外海主要指标总磷由超Ⅴ类升为Ⅴ类,年平均值略有下降,总氮则由Ⅳ类降为Ⅴ类,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年平均值有所上升,外海水质总体变化不明显。
地下水水质 昆明地区第四系浅层孔隙水已普遍受到污染,水质状况较差,质量级别以较差级为主,占53%,其次为良好级,占28%,优良级和极差级分别占9%、10%。在空间分布上,市区北部及东北部局部地段水质良好,其它地区均差。 基岩水(冷水)水质总体状况良好,质量级别分别为:优良级占26%,良好级占41%,较差级占33%。地下热水水质较稳定,个别地段微生物指数超标。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变化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64,152.34万吨,比上年下降5.0%,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308,885.35吨;氨氮20,111.70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32,713.34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1.0%。工业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42,474.95吨,氨氮3,706.20吨,其它污染物排放量654.19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6.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9.7%。工业废水主要排放行业是食品加工、化工、造纸、金属冶炼和采选业;主要排放地区是昆明市、红河州、曲靖市;主要排放流域是珠江水系、金沙江水系和澜沧江水系。
措施与行动 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 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相继开展。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现场办公会确定的九湖水污染防治2001、2002年重点项目为51项。截止2001年底,51个项目中有8个项目基本完成,25个项目在建,17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尚有1个项目未动。 工业废水治理 全省工业废水治理投资7191万元,完成废水治理项目112项,新增废水设计处理能力31.47万吨/日;截止2001年底,全省共建成工业废水治理设施1574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达690.61万吨/日;工业重复用水率80.6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65.1%。 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 组织开展和完成了《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工作,对228条河流、32个湖泊、170个水库划分功能段(水域)497个,报经省政府批准后下发各地执行。 金沙江流域治理 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组织编制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已经国务院批准。按照《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的批复》(国函[2001]147号)要求,云南省属三峡上游地区,全省列入规划的项目45项,涉及7个地(州、市)的27个县。已制定云南省的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投资,保证项目按期实施,力争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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