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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城市环境


  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污水和垃圾的排放量随之增加。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城市河流
  城市纳污河流有机污染严重。13个城市的17条河流中,监测断面水质符合Ⅰ类标准的占6.4%,符合Ⅱ类标准的占3.2%,符合Ⅲ类标准的占6.4%,符合Ⅳ类标准占32.3%,符合Ⅴ类标准的占6.4%,水质恶化劣于Ⅴ类标准的占45.3%。达到水质功能要求的断面占29.0%。影响城市河流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与上年相比,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断面的比例下降,水功能达标率有所提高。
  城市饮用水源地

  

 

 

 

 

  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良好。21个城市的30个饮用水源地中,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占73.3%;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占26.7%。
  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粪大肠菌群、总磷和非离子氨。
  与上年相比,大部份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水质好转的比例略低于水质恶化的比例。
  城市空气
  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良好,部分城市总悬浮微粒污染突出。17个主要城市中,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占12%;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占58%;符合空气质量三级标准的占24%;达不到空气质量三级标准要求的占6%。
  在17个主要城市中,二氧化硫年均值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占65%,符合二级标准的占29%,超过三级标准的占6%;二氧化氮年均值均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总悬浮微粒或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占12%;符合二级标准的占58%,符合三级标准的占24%,超过三级标准的占6%。
  酸雨控制区7个城市的二氧化硫年均值高于全省的平均值,全省二氧化硫年均值的最大值和次大值均出现在酸雨控制区城市。
  与上年相比,空气环境质量级别有所好转的城市占38%,空气环境质量级别不变的占62%。

  城市声环境
  城市声环境中以交通噪声污染较突出。
  交通噪声 18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3.7~75.0分贝之间,全省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值69.3分贝,声级值超过70.0分贝的道路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38.6%。有10个城市的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国家标准,占55.6%。超过国家标准的城市占44.4%。与上年相比,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变化不大。
  功能区噪声 14个城市中,各种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的占14.3%,各城市功能区达标率为:0类区50.0%,1类区50.0%,2类区71.4%,3类区90.0%,4类区45.5%。与上年相比,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占53.7%,上升的占34.0%,变化不大的占12.3%。
  区域环境噪声
  8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51.9~66.2分贝。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占62.5%;声环境受到轻度污染和污染比较严重的分别占25.0%、12.5%。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与上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值有所上升。

  城市污染物排放
  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31,439.00万吨,废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66,410.40吨;氨氮16,405.50吨。
  城市空气污染物 城市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63,061.00吨;生活烟尘排放量40,576.00吨。与上年相比,生活二氧化硫增长1.6%,烟尘下降24.0%。
  生活垃圾 2001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0万吨。
  措施与行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01年全省城市供水总量为7.22亿立方米。 全省已建、在建、计划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36座,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5座(含已建成未投入运行的),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8.86万吨/日;城市绿地率13.77%;城市供气总量达189,227.47亿立方米,燃气普及率43.77%;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量为405.4万吨/年,其中无害化处理量为185.9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为45.86%。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玉溪市、景洪市、昆明市确定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截止2001年底,玉溪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27项考核指标已有17项达到要求。
  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 根据国家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化油器类轿车及5座客车的有关要求,我省环保、经贸、公安、工商四个部门联合制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全省各地组织联合检查。各地已按规定,从2001年9月1日起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化油器类轿车及5座客车不予落户。
  "禁煤"及烟尘控制区建设 个旧市继续开展城区"禁煤"工作,共取缔燃煤大灶180余眼,煤炉440个;丽江古城也开展了大规模的"禁煤" 工作,通过"禁煤",改善了城市空气环境。全省共建成烟尘控制区21个,总面积达191.1平方公里;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7个,总面积116.2平方公里,
  噪声达标区建设 全省共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7个,总面积达99.8平方公里。玉溪市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基本完成,已进入验收挂牌阶段。
  清洁能源行动 2001年9月,曲靖市被国家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列为全国18个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城市之一,完成了实施方案的制定。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通过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2001年我省考核的14个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分排序为:玉溪市、楚雄市、安宁市、保山市、个旧市、瑞丽市、大理市、思茅市、开远市、景洪市、潞西市、曲靖市、昭通市、宣威市。
  重点城市规划 开展了曲靖、楚雄、大理、景洪四个重点城市和两个边境口岸的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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