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制
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05号令公布了《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对我局起草和主要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结合"一控双达标"成果,进行"回头看"执法检查,加大了执法力度。
环境宣传教育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环境警示教育活动。为配合保护与治理九大高原湖泊,开展了环境下乡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学校师生环保素养,在全省中小学开展了创建"绿色学校"活动。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报道。
环保提案、议案及信访
共收到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群众63件来信中56件已调查处理并回复,7件正在办理;受理群众来访8起,已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1年4月启动英国政府赠款援助的《云南环境发展与扶贫项目》;由亚行支持的一系列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项目实施顺利。与挪威水环境研究院合作争取欧盟援助的项目有了重要进展;正在争取的挪威政府援助《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城镇水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
2001年共组织110人次出国或出境参加会议、考察、培训和合作研究;邀请2人长期和34人次短期外国专家来我局工作;接待了30多个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研究机构、企业、民间团体或个人的访问。
环保科技与环保产业
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滇池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组织完成了国家及省"九五"科技攻关课题《珠江(云南段)南盘江流域水环境管理对策研究》、《滇池大型水生植物群落恢复示范工程研究》等科研课题。在全省开展了"2000年云南省环保相关产业调查"工作,完成了《云南省环保相关产业调查报告》及《云南省环保相关产业发展纲要》 。
滇沪环保合作
滇沪环保合作在环保干部培训,互派干部交流,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及加强云南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进展,签署?quot;云南-上海'十五'环保对口合作协议"和"上海市支持云南省红河州、文山州、思茅地区三地州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协议书"。 开通了白玉兰环保远程教育网。
环保机构与队伍建设
全省16个地(州、市)有15个地(州、市)成立了独立建制的环保局;全省128个县(市、区)有57个县(市、区)成立了独立建制的环保局。全省环保队伍人数总计2,889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924人;环境监理人员568人;环境监测人员1,036人;环境科研人员200人;环境宣教、信息等人员161人。
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云南省环境信息中心。设立了省纪委派驻省环保局纪检组和省监察厅派驻省环保局监察室。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建立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委员会集体审批制度。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1,438项,环评执行率为95.2%,其中省级项目29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53项,"三同时"执行率为97.7%,其中省级验收项目14个,"三同时"执行率为100%。
环保政务公开
2001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部署,在全省两个州(市)和40个县(市、区)环保局开展了以排污收费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为重点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其目的是把环保施政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依靠群众共同参与,实现环境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排污许可证制度
省环保局、省工商局密切配合,在全国率先推行全省范围内的排污许可证环保、工商部门联动制度,启动排污许可证年检制度。省环保局出台了《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首先在九大湖泊流域及列为全省环保重点城市、酸雨控制区的9个城市推行,全年首批发证728家。
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
为巩固达标排放成果、逐步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组织筛选了186家企业实施达标排放再提高工程,要求2002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涉及到的13个地(州、市)中,除怒江州外其余12个地(州、市)政府(行署)已下达限期治理决定。
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省环保局、省经贸委、监察厅、林业厅和省旅游局组成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检查企业797家,现场监督检查847次,出动人员6,145人次,查处违法案件401起,并在《云南日报》上公告了环境违法企业查处情况。
规范污染治理市场
为适应污染防治的需要,规范我省污染治理市场,省环保局组织修订了《云南省环境污染治理证书管理办法》,开始对从事污染治理的单位按分级分类原则管理,并进行年检考核。
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
环保、建设、旅游部门共同制定了《云南省重点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结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了重点景区环境保护检查。省人大组织了旅游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省政协开展了旅游景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视察。
环境监理
完成现场监督检查1.68万次,出动监理人员4.2万人次,检查污染治理设施2,898台(套);省监理所和昆明市环保局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电话;全省征收排污费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2.7%。
环境污染事故
全省共发生环境污染事故95次,其中水污染事故50次,大气污染事故33次,其它污染事故12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2.2万元,农作物受害面积179.71万平方米,污染鱼塘面积22.19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