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目导航

 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3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2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1年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9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8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7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6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5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2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1年环境状况公报
 1990年环境状况公报
 1989年环境状况公报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 云南省1995年环境公报 >> 正文
第三部分 环境保护工作
  1995年是“八五”计划最后一年,我省环境保护围绕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个重点,抓紧实施“八五”环境保护计划。在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成绩。
  1、污染防治和环境建设
  污染防治 1995年全省环境保护直接投资6.2亿元,占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0.5%,比上年增加36.9%。其中新建项目环保投资0.87亿元,企事业单位污染治理资金2.14亿元,城市污水处理和西苑隧洞工程投资3.2亿元。新增工业废水处理能力23.4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6万吨/日、工业废气处理能力202万标立方米/时。工业废水、废气处理量达4.46亿吨和1289亿立方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501.7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与上年持平,工业废气处理量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分别比上年增加8.6%和27.7%。去除废水中化学耗氧物质12.4万吨,去除废气中二氧化硫15.35万吨、烟尘110.2万吨,回收工业粉尘84.2万吨。工业废水及废气处理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率分别达63.4%、77.0%和35.8%,万元工业产值污染物排放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八五”期间环境保护直接投资累计20.5亿元,占全省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0.5%。五年来增加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能力98.7万吨/百、860.4万标立方米/时和479.3万吨/年,工业废水、废气处理量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年均递增32.9%、8.5%和23.6%,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从无到有,五年建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1.5万吨/日,污染防治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1722”工程 实施“1722”工程是实现我省“八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关键。
  “1”——10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到1995年底56家完成了治理任务,17家正在进行治理,剩余27家将在“九五”期间继续治理。
  “7”——70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建设。昆明市经过五年努力,将106平方公里的建成区全部建成为烟尘控制区,超额完成了烟尘控制区建设的任务。
  “2”——新增2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成昆明5.5万吨/日第一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第二污水处理厂和6万吨/日北郊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21.5万吨/日。此外正在建设昆明15万吨/日第三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楚雄污水土地处理系统和0.5万吨/日江川县污水处理厂。
  “2”——滇池、南盘江流域的综合治理。全省人民关注的滇池污染综合治理,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进展顺利。国内外76个单位参加了前期工作,通过项目论证和世行鉴别,确定了城市污水处理、供水项目扩建及管网配套、排水管网改造、城市垃圾清运及处理、滇池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农村环境卫生示范、滇池流域环境监测系统建设等13个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顺利通过世行正式评估,目前已进入谈判阶段,大大加快了滇池治理步伐.此外,在世行贷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云南省、昆明市积极组织力量,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建成了三个污水处理厂,西苑隧洞也全线贯通。以上项目的运行对减缓滇池污染速度起到了重要作用。南盘江流城(曲靖段)水污防治规划于1995年完成并通过验收,世行也同意将曲靖市污水处理厂纳入货款项目,南盘江沿岸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正按规划实施。

  2、生态环境保护
  1995年全省植树造林580.7万亩,新增龙陵小黑山、南涧无量山、南华大中山、红河阿姆山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增加保护区面积46195公顷。珍稀濒危植物引种繁育中心昆明基地引种栽培珍稀植物187种,近万株。石屏县白浪生态农场城镇垃圾综合利用生态农场建设获得成功,1995年通过专家鉴定验收,为我省小城镇垃圾处理摸索出一条有效途径。
  “八五”期间,全省植树造林2457万亩,比“七五”期间增加18.4%,使我省森林覆盖率由1990年的24.5%上升到1995年的24.9%。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由1990年的1.3万平方公里增加到1995年的2.02万平方公里。五年共建立自然保护区25个,新增面积26.1万公顷。到1995年底,全省自然保护区104个,面积达202.5万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由1990年的4.48%上升到5.14%。初步形成类型多样、结构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八五”期间建立生态乡(村)45个,面积达1713万亩。全面完成了镇雄县土法炼硫污染治理,使得炼硫区环境状况有了极大改善,国家环保局、农业部联合在镇雄县召开了全国土法炼硫污染防治经验交流现场会,在全国推广镇雄经验。

   3、环境管理
  环境法制建设 1995年颁布了《云南省程海管理条例》、《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奖惩实施办法》、《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八五”期间颁布了《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阳宗海、洱海、泸沽湖的环境保护法规或规章,使我省主要高原湖泊做到了一湖一法。广泛开展了一年一度的环保执法检查,特别是在执行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规定的三年执法大检查中,查处了在石林风景区违法建设水泥厂和西双版纳猎杀大象、走私贩卖象牙等案件。
  环境管理制度 1995年省政府组织对17个地、州、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完成了固体废弃物申报登记;1995年征收排污费6582.6万元,比上年增加22.7%。“八五”期间,省政府颁布了《本届政府(1993一1998年)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全省17个地、州、市以及100多个县(市)实行了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了水污染物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1200多个,开展了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在全省15个市实行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八五”期间共征收排污费23862.8万元,比“七五”期间增长1倍多,对企业治理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
  环保机构建设 “八五”期间,在省委和省政府重视和支持下,省级环保机构独立建制,人员有所增加,但地、州、市和县(市)级环保机构极不建全,亟待加强。
  环保科研、监测、宣传教育 1995年全省开展环保科研课题54项,其中4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昆明发电厂、罗茨铁矿被评为全国环保先进企业。“八五”期间开展环境科研100多项,53项获各级科技进步奖,围绕滇池污染治理开展的科研为综合治理滇池污染提供了科学依据。有8项环保实用技术先后列为国家最佳实用技术在全国推广应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组织省环保局、省广播电视厅及有关新闻单位开展了“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五年新增环境监测站17个,全省环境监测站达88个,五年共获监测数据400多万个。
  环境规划,计划 1995年完成了《云南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南盘江流域(曲靖段)水污染防治规划》。“八五”期间开展了《澜沧江流域环境规划》等10项环境规划,为环境保护参与政府综合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环保国际合作与交流 除争取世行贷款治理滇池污染外,1995年国家计委批准大理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利用意大利政府贷款,批准贷款额度450万美元,与湄公河委员会合作,开展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环境诊断研究,德国政府同意援助西双版纳热带雨林有效保护及社区发展项目。金利来集团公司捐赠500万港币建立“云南金利来环保基金”。“八五”期间我省环保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与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德国、荷兰、美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联合国、欧洲共同体、湄公河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以及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英国政府赠款300万英镑开展利用世行贷款前期工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署无偿援助71.8万美元实施《大理洱海流域持续发展投资规划及能力建设项目》,申请欧共体援助红河干热河谷生态恢复和申请荷兰政府资助滇南湖群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取得较大进展。
  “八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和保护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事业也有了较大发展,特别是在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重点污染源控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法制建设和争取利用外资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由于“八五”期间,我省工业快速发展,乡镇企业迅速崛起,城市化进程加快,而环境保护投资严重不足,地(州、市)、县环保机构极不健全,管理薄弱,全民环境意识不强,使得我省环境形势仍然严峻,环境保护任务十分繁重。全省城市附近河流、湖泊一半以上受到严重污染,而且污染仍在不断发展;城镇饮用水水源不断恶化;全省一半以上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劣于三级标准,部份地区出现酸雨,且面积不断扩大;功能区噪声污染仍在加重;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围城现象已经出现;水土流失面积和珍稀物种消亡速度仍在加剧。对此,我们应有清醒足够的认识。“九五”期间,要按《云南省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的要求,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加强法制,增加投入,努力做好环保工作,创造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进入21世纪。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