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河流

15个主要城市的30条城市河流(水域)中,监测断面为Ⅰ~Ⅱ类标准的占35.6%,为Ⅲ类标准的占11.1%,为Ⅳ类标准的占8.9%,为Ⅴ类标准的占6.7%,劣Ⅴ类标准的占37.7%。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占46.7%。城市河流(水域)的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有机污染严重。与上年相比,城市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注2]
城市饮用水源地
18个城市的29个饮用水水源地中,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22个(松华坝水库、柴河水库、大河水库、宝象河水库、车木河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独木水库、东风水库、龙王潭、北庙水库、渔洞水库、黑龙潭、洗马河水库、博尚水库、东山龙潭、五里冲水库、牛坝荒水库、澜沧江、西静河水库、洱海、玛布河),不能满足要求的占7个(自卫村水库、滇池罗家营、大龙洞、盘龙河、白云水库、南洞、勐板河水库)。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
与上年相比,大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在水质发生变化的饮用水源地中,水质好转的有2个(东风水库、澜沧江),水质下降的水源有9个(西河水库、龙王塘、大龙洞、黑龙潭、东山龙潭、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南洞、勐板河水库)。 [注1]

城市空气
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良好,部分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污染不容忽视。在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9个主要城市中,符合空气质量一级标准的2个(丽江市、香格里拉县城);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11个(楚雄市、玉溪市、个旧市、大理市、保山市、文山县城、思茅市、景洪市、临沧市、潞西市、河口县城);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三级标准的5个(昆明市、东川区、曲靖市、开远市、泸水县城);空气环境质量劣于三级的1个(昭通市)。[注3]

全省19个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级别与去年相比,好转的1个(保山市),未发生变化的13个(东川区、昭通市、玉溪市、个旧市、大理市、文山县城、思茅市、景洪市、丽江市、临沧市、潞西市、香格里拉县城、河口县城),下降的5个(昆明市、曲靖市、开远市、泸水县城、楚雄市)。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下降。

[注3]
城市声环境
道路交通噪声
17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5.0~74.6分贝之间。其中,声环境质量好的有6个城市(昆明市、昭通市、玉溪市、楚雄市、临沧市、潞西市),较好的4个(个旧市、思茅市、景洪市、保山市),轻度污染的5个(曲靖市、丽江市、开远市、大理市、蒙自县城),中度污染的1个(文山县城),重度污染的1个(泸水县城)。
声级值超过70.0分贝的路段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35.6%。达到国家标准的城市占58.8%。与上年相比,交通噪声污染减轻和加重的城市分别为4个(昆明市、玉溪市、丽江市、个旧市)和8个(曲靖市、楚雄市、思茅市、景洪市、大理市、潞西市、蒙自县城、泸水县城),其余城市的交通噪声值变化不大。

区域环境噪声
12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9.4~60.9分贝之间。其中,声环境质量好的1个(玉溪市),较好的8个(昆明市、楚雄市、个旧市、思茅市、景洪市、大理市、潞西市、开远市),轻度污染的2个(曲靖市、保山市),中度污染的1个(文山县城)。 [注4]

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与上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减轻的城市5个(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开远市、潞西市),加重的城市2个(思茅市、景洪市),其余城市变化不大。 [注4]
功能区声环境
15个城市中,各种功能区噪声全部达标的1个(楚雄市)。各功能区噪声达标情况为:0类区1个(昆明市),1类区5个(昆明市、楚雄市、玉溪市、思茅市、大理市),2类区9个(楚雄市、玉溪市、个旧市、开远市、大理市、思茅市、景洪市、保山市、文山县城),3类区9个(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个旧市、大理市、保山市、丽江市、文山县城、蒙自县城),4类区5个(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丽江市、文山县城)。 [注4]
城市污染物排放
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3.99亿吨,污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9.26万吨,氨氮1.52万吨。与上年相比,城市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增长19.0%、0.1%、0.8%。
空气污染物
城市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7.76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4.58万吨。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增长8.0%,烟尘排放量增长17.5%。
生活垃圾
全省清运城市生活垃圾502.00万吨,其中简易处理213.30万吨,无害化处理181.6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36.2%。
城市机动车污染
全省机动车275.32万辆,汽车在用数95.82万辆,比上年增长24.3%。昆明市在用汽车数达30.84万辆,其中市区新增汽车5.01万辆,汽车尾气达标率为81.1%。
措施与行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供水总量7.57亿立方米;建成及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厂38座,建有排水管道5,373.55公里(其中污水管道2,062.82公里),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00.25万立方米/日;全省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场)38座,形成无害化垃圾处理能力5,460吨/日。
城市机动车管理与污染防治

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进一步加强在用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监测规划》,不断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昆明市区共路(抽)检在用汽车11,233辆,路(抽)检达标率为72.7% 。共治理尾气超标车辆1,341辆。
城市禁煤、禁白
昆明、个旧、丽江古城等城市继续开展了城区禁煤。昆明市开展“禁煤”专项整治,共检查工厂、酒店及餐饮店2,000余家,查处燃煤炉灶1,690台(眼)。曲靖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曲靖中心城区实施禁燃烟煤的通告》,要求于2005年底在城区禁燃烟煤。丽江市开展了“禁白”监察工作。
城市烟控区、噪声达标区建设及清洁能源行动
全省累计建成烟尘控制区13个,总面积237.1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6个,总面积134.7平方公里;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9个,总面积161.6平方公里。昆明市完成180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重建任务。曲靖市创建26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环保模范城市建设
全省15个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得分排序为:个旧市、玉溪市、景洪市、楚雄市、大理市、安宁市、潞西市、保山市、丽江市、瑞丽市、思茅市、曲靖市、开远市、宣威市、昭通市。
玉溪市、昆明市完成“创模”规划编制并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大理市启动“创模”规划编制工作。玉溪市“创模”工作取得新进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六年名列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