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15个主要城市的30条城市河流(水域)45个监测断面中,达到Ⅰ~Ⅱ类标准水质优的断面占31.1%;达到Ⅲ类标准水质良好的断面占15.6%;达到Ⅳ类标准水质轻度污染的断面占8.9%;达到Ⅴ类标准水质中度污染的断面占6.7%;劣于Ⅴ类标准水质重度污染的断面占37.7%。达到水功能要求的断面占46.7%。城市河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城市河流(水域)的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有机污染严重。
与上年相比,城市河流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十五”期间,城市河流总体水质呈稳定状态。水环境功能达标率稳定。

20个主要城市3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的有24个(大河水库、潇湘水库、西河水库、独木水库、东风水库、龙泉门、龙王潭、北庙水库、渔洞水库、黑龙潭、洗马河水库、信房水库、中山水库、东山龙潭、五里冲水库、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南洞、澜沧江景洪段、西静河水库、洱海、勐板河水库、姐勒水库、玛布河),占70.6%;松华坝水库、柴河水库、自卫村水库、滇池罗家营、宝象河水库、车木河水库、大龙洞、博尚水库、盘龙河、勐卯水库等10个水源地单项水质指标(总氮、总磷)超过Ⅲ类标准。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水源地占55.9%。
与上年相比,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的有16个,水质好转的有9个(龙泉门、黑龙潭、洗马河水库、信房水库、牛坝荒水库、白云水库、南洞、勐板河水库、姐勒水库);水质下降的有8个(松华坝水库、柴河水库、自卫村水库、滇池罗家营、宝象河水库、车木河水库、博尚水库、勐卯水库),昆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下降较为明显,水质下降的8个水源地中有6个在昆明市。

“十五”期间,全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中:水质好转的占7.1%,稳定的占53.6%,波动的占17.8%,下降的占21.5%,水质达标率在70.6~83.8%之间。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部分能满足饮用水水源地的要求,但总体水质呈下降趋势。

道路交通声环境
17个监测城市中,玉溪市、昭通市、思茅市、临沧市、开远市、景洪市声环境质量为好;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市、个旧市、潞西市、文山县城为较好;曲靖市、大理市、六库镇为轻度污染;丽江市和蒙自县城为中度污染。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63.4~72.4分贝之间,蒙自县城最高,达72.4分贝,超标2.4分贝。
全省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总长421.3千米,其中138.5千米的路段声级值超过70.0分贝,占监测路段总长度的32.9%。除思茅市外的16个监测城市的道路交通噪声都有不同程度超标,超标范围为9.8~89.5%。有12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达标(平均等效声级值≤70.0分贝),达标率为70.6%。
与上年相比,17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长度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0.3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达标率上升11.8%,从达标情况看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于上年。“十五”期间,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度增加,在交通噪声源增多的情况下,我省各地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使得城市(镇)道路交通声环境保持稳定。

区域声环境
17个监测城市中,曲靖市声环境质量为好;昆明市、玉溪市、临沧市、思茅市、楚雄市、景洪市、大理市为较好;保山市、丽江市、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城为轻度污染;昭通市、潞西市、文山县城、六库镇为中度污染。8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达标,达标率为47.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46.7~64.8分贝之间。
影响城市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与上年相比,曲靖市、景洪市声污染减轻;玉溪市、个旧市、开远市、潞西市、文山县城声污染加重;其它城市声环境稳定。全省区域环境等效声级值面积加权平均值比上年上升0.7分贝,区域声环境有所恶化。“十五”期间,我省城市区域环境等效声级值面积加权平均值变化不大,但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波动较大,情况不稳定,总体呈下降趋势,区域声环境趋于恶化。
功能区声环境
15个监测城市中,保山市、丽江市、思茅市、楚雄市、开远市、景洪市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全部达标;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个旧市、大理市、蒙自县城、文山县城、六库镇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
监测的城市与上年相比,0~4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比例均高于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下降的比例,即昼间声环境质量的好转情况要高于夜间。


生活污水
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4.23亿吨,污水中排放化学需氧量17.78万吨,氨氮1.50万吨。与上年相比,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增长5.9%,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降低7.7%和2.1%。
空气污染物
城市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9.30万吨,生活烟尘5.59万吨。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分别增长19.8%和22.0%。
城市生活垃圾
全省清运垃圾510万吨,其中对213.57万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城市机动车污染
全省机动车327.6万辆。汽车在用数112.46万辆,比上年增长17.4%。2002年至2005年增长率为60.9%。昆明市在用机动车67.18万辆,“十五”期间增长率为56.5%。市区在用汽车数达35.28万辆,比去年增加14.4% 。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逐渐加重。


城市机动车管理与污染防治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组织编制的《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规划》已于2005年底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昆明市区共抽检汽车12,168辆,抽检达标率为74.3 %。
城市禁煤、禁白
昆明市、曲靖市、个旧市、丽江市等继续开展城区禁煤。曲靖市中心区禁燃烟煤大灶全部改造完毕。曲靖市继续实施清洁能源行动, 投入治理资金3,400余万元。开展禁燃烟煤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清洁能源行动项目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成为全国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城市。丽江市、迪庆州在重点旅游景区开展“禁白”、“禁煤”已初见成效。
城市烟控区、噪声达标区建设及清洁能源行动
全省累计建成烟控区18个,比上年新增5个(景洪市、昭阳区、开远市、潞西市、瑞丽市),总面积达317.2平方公里。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烧区9个,总面积208.6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6个,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昆明市在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重建“环境噪声达标区” 153.7平方公里。固定声源监测达标率及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国家环境噪声达标区要求。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模范城市建设
全省17个设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排名:
地级市:昆明、玉溪、曲靖、丽江、保山、思茅、临沧、昭通。
县级市:景洪、个旧、安宁、楚雄、大理、瑞丽、潞西、开远、宣威 。
昆明市、玉溪市组织编制的《昆明市创模规划》、《玉溪市创模规划》通过省级评审并通过市政府批准实施。景洪市、楚雄市、大理市积极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
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完成《云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复审)》工作,并通过省政府批复。共涉及到全省22个城市(县城)。
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建设情况
全省城市综合供水能力达412.64万吨/日,人均日用水量178.96升,用水普及率达到84.1%;全省建成区绿地覆盖面积为17,779.8公顷,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17.8%;全省城市道路长度为5,301.71公里,道路面积8,074.70万平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53.6%。2005年,重点进行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得到强化。

城市污水处理情况
全省在建或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42座,形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22.05万吨/日,建有城市排水管道5,716.33千米,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率为40.5%,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7.9%。
城市垃圾处理情况
全省已建无害化垃圾处理厂35座,其中卫生填埋厂31座,堆肥厂4座,形成无害化处理能力9,332.00吨/日,简易处理5,352.14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1.9%。